戊·氧·乙草胺PD20131769
- 登记证号
- PD20131769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5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7%
乙氧氟草醚5%
二甲戊灵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于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亩兑水量40公斤,不重喷,不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大蒜田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00天。
本品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也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能有效防除大蒜田的一年生杂草。
1、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防止出苗后施药,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