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131765
- 登记证号
- PD20131765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州康鹏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9-5
- 批准日期
- 98%
- 备注
- 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兰州康鹏威耳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加工制剂时,工人要注意安全防护,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穿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 净手脸。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排放到污水池中处理,不可污染池塘、养蜂场、蚕园等地。3.本品为除草剂,加工生产线为专用生产线,不可与其他产品生产装置混用。加工时,避免污染附近的灌溉水渠和作物地,以防产生药害。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5.使用后空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6.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不慎溅入眼中或沾上皮肤,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不能催吐,医生应对症处理。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储运过程中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