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稻瘟灵PD20141650
- 登记证号
- PD20141650
- 农药名称
- 己唑·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
稻瘟灵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1.该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最佳施药时期是在稻瘟病发病初期、病情指数较低时喷施第一次,采用全株叶片、茎秆均匀喷雾施药,药液欲滴未滴为度。间隔7-10天喷施一次,共喷施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己唑醇是一种保护性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脱甲基化;稻瘟灵为内吸性杀菌剂,被水稻植株吸收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中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二者混配增效作用明显。
1.本剂不可与碱性或强酸性农药混用。 2.避免正午高温时喷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交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小球藻、蚯蚓等生物有毒,对鱼类、大型溞属中等毒性。使用时禁止药液及施药用水流入鱼类等水生生物养殖区等水体,虾蟹寄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手套、防护镜和口罩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即清洗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安全间隔期:30天,一季最多使用3次。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暂未发现中毒症状;尚未有特殊解毒剂。如果因使用不当引起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手、脸和暴露的皮肤。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进行催吐、洗胃、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需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