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7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5 | 有效期至: | 2028-9-4 |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山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10-132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铵盐 | glyphosate ammonium | 88% |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75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市山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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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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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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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铵盐88%
2甲4氯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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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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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喷雾施药。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和选择性除草剂混配而成,用药时应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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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药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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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等裸露皮肤和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4.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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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 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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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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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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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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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9-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