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1152
- 登记证号
- PD20081152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苏中农药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8-9-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第一次喷药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三环唑抗冲刷力较强,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对稻瘟病防治有较高防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包装物及残液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2、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地附近有蔬菜幼苗,应注意不要将药液喷到幼苗上,本品对梨、黄瓜有药害。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要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四肢无力、步态蹒跚、肌肉震颤及瘫痪。如不慎中毒,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经口摄入者应催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粒剂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注意防火和防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