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81149
- 登记证号
- PD2008114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31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70-36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避免接触幼树绿色部位。每季最多时用3次。 2、施药后3天内不要割草、放牧和翻地。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连根杀死。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2、兑水量不宜太多,以免药液滴落,喷施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降低。 3、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 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5、药液勿碰倒,柑橘树绿色部位最好加防护罩,以免药害。 6、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裤,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 7、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 8、残剩药液和空瓶要妥善处理。
如药液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及肥皂冲洗;溅入眼睛请洗以清水洗眼,若误服请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并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
放置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防止潮湿和日晒,放置于阴凉干燥处;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和种子混放;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