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41707
- 登记证号
- PD2014170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9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4-2克/亩 | 喷雾 |
1.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进行叶面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3.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吡虫啉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1.施药时注意要使药液均匀喷至植株各部位。。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鸟类、家蚕、蜜蜂、赤眼蜂有毒,禁止在花期蜜源地、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5.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 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作它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若误服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混合储运。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