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41708
- 登记证号
- PD20141708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武县晨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9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茹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500-65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在杂草发育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量每亩兑清水30-50升,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大风天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膦酸类除草剂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本产品可使用生长过程中上午杂草茎叶枯死,并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抑制多年生杂草的再生。
1.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 3.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清新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