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酰胺PD20131752
- 登记证号
- PD20131752
- 农药名称
- 氟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25克/亩 | 喷雾 |
| 花生 | 白绢病 | 75-125克/亩 | 喷雾 |
| 草坪 | 褐斑病 | 90-112克/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草坪褐斑病最佳时期为发病初期,防治水稻纹枯病在水稻抽穗前,防治花生白绢病在发病初期,采用茎基部喷淋,间隔7-10天施药1次,可连续使用2-3次。 2.为了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花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具有预防保护、内吸治疗作用。通过叶鞘和根被植物吸收移动。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水生动物毒性很低,在正常用量时对作物无药害。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带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本品对蚕有毒,养蚕室、桑园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如果沾上皮肤立即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误服时要漱口、喝水,并携带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远离热源或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