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80174
- 登记证号
- WP2018017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市红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拧开瓶盖,将液瓶旋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接驳电源,按下开关即可,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液。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有效驱杀蚊子;产品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配合小康电热蚊香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服请立即携带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热源和火源。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