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喷射剂WP20180155
- 登记证号
- WP20180155
- 农药名称
- 杀虫喷射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喷射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5%
- 登记证持有人
- 鹤壁弘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85%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恒信农化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6%
Es-生物烯丙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射 |
向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射。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复配而成,对室内蚊、蝇、蜚蠊具有防治作用。适用于家庭、宾馆、饭店、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1、仅限室内使用。 2、使用时避免污染食物及饮用水。 3、用后请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4、勿向人体及食物喷射,勿倒置使用。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置于儿童这触不到的地方。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感到不适,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症状持续,送医院治疗。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3、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