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菌腈PD20230514
- 登记证号
- PD20230514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63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6%(咯菌腈2.4%,精甲霜灵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防治大豆根腐病,种子包衣: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500毫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两元复配杀菌剂。咯菌腈为苯基吡咯类触杀型杀菌剂,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的转移来抑制菌丝体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的死亡,可防治镰刀菌引起的苗期病害。精甲霜灵属酰胺类内吸杀菌剂,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低等真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土传和种传病害。该产品可防治大豆根腐病。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对眼睛有刺激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禁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本品对鸟类风险性较高,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止使用。播种后立即覆土,立即清理暴露在土壤表面的染毒种子,严禁畜禽进入。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6%(咯菌腈2.4%,精甲霜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