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单PD20141759
- 登记证号
- PD20141759
- 农药名称
- 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
- 批准日期
- 9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单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40-50克/亩 | 喷雾 |
1、亩用40-50克,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施。 2、在出虫期进行施药,效果最佳。 3、茄科、锦葵科、菊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的茄科、锦科、菊科等作物上。 4、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內吸传导、触杀、胃毒等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产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洗净,严禁吸烟、喝水、进食。4、开启包装时,避免将药物溅入眼内和皮肤上。5、空袋不能作它用。应作固体废物回收处理。6、本品易吸潮结块,但不影响药效。7、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其他物质混用。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精神不振,四肢无力,呼吸道急促,恶心呕吐,睁眼困难等症状,甚至昏迷,粘上皮肤,用肥皂水洗净,不慎溅入眼内, 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可立即注射阿托品解毒,并送医院 诊治,禁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1、储运过程中,严禁外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 食、饲料等同储同运。2、装卸时,严禁损坏包装,避免将药物 泄漏或遗洒。3、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时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