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三氯吡PD20230503
- 登记证号
- PD20230503
- 农药名称
- 草甘·三氯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6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55%,三氯吡氧乙酸钾盐1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三氯吡氧乙酸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兑水量30—40公斤/亩。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三氯吡氧乙酸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鞋子,戴帽子、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误服: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草甘膦铵盐55%,三氯吡氧乙酸钾盐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