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30495
- 登记证号
- PD20230495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11.6%
- 备注
- 质量浓度12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6日,增加玉米玉米螟。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氯虫苯甲酰胺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4-20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玉米螟 | 7-10毫升/亩 | 喷雾 |
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均匀喷雾,用水量为40—50公斤/亩;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天。应于玉米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玉米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不具有内吸性,可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麻痹鳞翅目害虫,数小时后害虫停止进食;氯虫苯甲酰胺为鱼尼丁受体激活剂,使内部储存的钙流失,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使害虫嗜睡、肌肉麻痹,迅速停止取食,最后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玉米玉米螟。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较好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