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477
- 登记证号
- PD20230477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8.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8-12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摇匀后兑水30公斤/亩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采收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贮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具有还原性,避免与氧化剂接触,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为28族化合物,在同一作物上防治同一靶标害虫时建议与其他非28族杀虫剂轮换使用,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的下一代时建议使用其他非28族化合物, 以延缓抗药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食:立即停止使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分数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