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基芸苔素甾醇PD20230476
- 登记证号
- PD20230476
- 农药名称
- 14-羟基芸苔素甾醇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0036%
- 备注
- 质量浓度0.036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0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调节生长 | 900-1800倍液 | 喷雾 |
1.应于水稻分蘖期、孕穗期、灌浆期喷雾施药各1次,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高活性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能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辅助作物劣势部分良好生长,从而促进作物生长、达到丰产的效果。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水田、湖泊、河流、池塘等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0.03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