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呋虫胺PD20230467
- 登记证号
- PD20230467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60克/升(虫螨腈180克/升,呋虫胺180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5%
呋虫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保护地) | 蓟马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适宜于茄子(保护地)蓟马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制剂兑水量4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茄子(保护地)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虫螨腈和呋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呋虫胺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二者复配对茄子(保护地)蓟马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茄子(保护地)安全。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60克/升(虫螨腈180克/升,呋虫胺1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