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隆PD20230450
- 登记证号
- PD20230450
- 农药名称
- 噻苯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质量浓度5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苯隆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调节生长 | 2500-4500倍液 | 喷雾 |
1.于水稻分蘖期和扬花期各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兑水3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极强的细胞分裂活性,能诱导植物细胞分裂、愈伤组织,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提高作物产量。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本品对眼有腐蚀性,注意防护。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用药应均匀,不宜重复喷施,用后加强肥水管理。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