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242170
- 登记证号
- PD2024217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质量浓度8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蓟马 | 2-2.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大葱蓟马,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对大葱蓟马有较好防效。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佩戴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呕吐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8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