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氧·丙环唑PD20242213
- 登记证号
- PD20242213
- 农药名称
- 啶氧·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9%
- 登记证持有人
- 禾美思(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批准日期
- 19%
- 备注
- 质量浓度201克/升(啶氧菌酯74克/升,丙环唑12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氧菌酯7%
丙环唑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破口前7—10天左右,水稻稻曲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首次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10—15天。2.兑水量4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 2次。
本产品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啶氧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丙环唑的混剂,具有渗透、内吸和扩散能力,有保护和治疗活性,在植物中的重新分布能够既保护已有叶片也能保护新生组织。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它身体被污染部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服: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6.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01克/升(啶氧菌酯74克/升,丙环唑12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