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PD20183961
- 登记证号
- PD20183961
- 农药名称
- 苄氨·赤霉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4%
- 备注
- 2022年07月29日,增加柑橘树调节生长。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2%
赤霉酸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调节生长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辣椒 | 调节生长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于辣椒第一批幼果期开始用药,间隔7—10天用药第二次。2.于柑橘谢花开始(第一次生理落果前)、幼果期(第二次生理落果前)各喷雾1次,共施药2次,制剂用药量1000—2000倍液。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
本品由苄氨基嘌呤和赤霉素复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促进茎伸长,叶片扩大,单性结实、果实生长,改变雌、雄花比率,影响开花时间,减少花、果的脱落,达到调节生长的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请在当地农技植保人员的指导下用药。
1.吸入或误食,如有不适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前往医院诊治。2.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密封包装,置于阴凉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