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酰胺PD20183954
- 登记证号
- PD20183954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干拌种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9%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19%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南宁市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1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0-1600克/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于浸种后水稻播种前进行拌种1次,注意使药剂均匀包裹在种子表面,按照常规方法进行播种。
本品属噻唑酰胺类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持效期长,可被作物根或叶片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严禁将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