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吡唑酯PD20242245
- 登记证号
- PD20242245
- 农药名称
- 噻呋·吡唑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石家庄市深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批准日期
- 0.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0.2%
噻呋酰胺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黑痣病 | 2500-3000克/亩 | 沟施 |
1.于马铃薯播种沟施,按照每亩用药量兑细土30千克,混匀后施于播种沟内覆土。2.大风天请勿施药,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是由吡唑醚菌酯和噻呋酰胺复配而成的颗粒剂,两者作用机理不同,可延缓病原菌抗药性的产生。本产品具内吸性,可被植物吸收并在内部传导,具预防和治疗活性,用于防治马铃薯黑痣病。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并避免接触眼睛,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