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42254
- 登记证号
- PD20242254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请勿施药。2.施药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为有机磷类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触杀作用为主,有一定的内吸传导性。通过抑制植物谷氨酰胺合成酶活性,使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从而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2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