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丁津PD20183845
- 登记证号
- PD20183845
- 农药名称
- 特丁津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特丁津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玉米播后苗前至一年生杂草3-5叶前施药,进行土壤处理。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能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用药,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作用是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从而导致杂草死亡,对防治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1、避开低温、高湿天气,施药后即下中至大雨时玉米易发生药害,尤其积水的玉米田,药害更为严重,所以在雨前1-2天内施药对玉米不安全。 2、施药前整地要平,傍晚施药和倒退行走可提高使用效果。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春玉米与其他作物间套或混种,不宜使用本品。用药后3个月以内不能种植大豆、十字花科蔬菜等敏感性蔬菜。连续使用含特丁津的除草剂,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用药和种植下茬作物。覆种指数高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裤、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对敏感作物药害。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饮大量水催吐及导泻,并携带此标签,及时去医院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