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虫酮·氯氟醚菊酯WP20240083
- 登记证号
- WP20240083
- 农药名称
- 噁虫酮·氯氟醚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0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质量浓度55.2克/升(噁虫酮46克/升,氯氟醚菊酯9.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1%
噁虫酮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0.04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内 | 蚊 | 0.42毫升/平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蝇 | 0.04毫升/立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内 | 蝇 | 0.42毫升/平方米 | 喷雾 |
1.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超低容量喷雾稀释30倍、常量喷雾稀释120倍用水稀释喷洒于蚊蝇害虫出没或栖息处;本品不应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本品应现配现用。2.本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并注意防护。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非菊酯类混配的卫生杀虫剂,用于防治蚊、蝇卫生害虫。适用于酒店、宾馆、商业娱乐场所等面积较大的室内场所使用。
1.本品仅用于室内。避免与氧化剂接触。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接触食品、食品用具或食品加工及存放处的表面。切勿喷洒在食品加工及供应台面。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产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1.中毒症状为头疼、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3.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4.若误食,请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55.2克/升(噁虫酮46克/升,氯氟醚菊酯9.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