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PD20096203
- 登记证号
- PD20096203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常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2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末蛀秆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 2、本品不宜在强阳光下和较低温度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施用本品2次。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效,对作物安全。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蚕、蜜蜂有毒,不易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域使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及铜制剂混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后器具不可在池塘内清洗,以免污染水源。 6、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9、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不得在施药后24小时内进入。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严重时再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甚至昏迷、惊厥、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