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酰胺PD20141778
- 登记证号
- PD20141778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3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韭菜白绢病。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韭菜 | 白绢病 | 60-80毫升/亩 | 灌根 |
1.防治水稻纹枯病时:应于发病初期施药,亩兑水40—50公斤后搅拌均匀常规喷雾;防治韭菜白绢病时:应于发病前期或发病初期灌根一次,用水量300—600公斤每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韭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品属噻唑酰胺类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酯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对水稻纹枯病和韭菜白绢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