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1782
- 登记证号
- PD20141782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3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6-2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0-2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和小麦蚜虫盛发初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在植物体内既能在木质部输导也能在韧皮部输导。由于其良好的输导特性,在茎叶喷雾后新长出的枝叶也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鱼、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