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PD20183801
- 登记证号
- PD20183801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2.4%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花椒树介壳虫。 2024年4月28日,增加石榴树白粉虱、石榴树蚜虫。 2024年11月12日,增加观赏月季介壳虫、桃树介壳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2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 桃树 | 介壳虫 | 4000-45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白粉虱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树 | 蚜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花椒树 | 介壳虫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介壳虫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介壳虫,应于介壳虫孵化初期至低龄若虫盛发期均匀喷雾;防治花椒树介壳虫,应于花椒树介壳虫卵孵初期进行常规喷雾1次;防治石榴树白粉虱、蚜虫,应于害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防治桃树、观赏月季介壳虫时,应于介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4.安全间隔期:柑橘树为4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花椒树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石榴树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桃树为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
本品是季酮酸类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最终导致害虫死亡。具有内吸性,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用于防治柑橘树、花椒树介壳虫;石榴树白粉虱、蚜虫;桃树、观赏月季介壳虫。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好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皮肤,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储存,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