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呋虫胺PD20183764
- 登记证号
- PD20183764
- 农药名称
- 噻嗪·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6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7%
噻嗪酮5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飞虱卵孵盛期到低龄若虫盛期施药1次。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
本品由呋虫胺和噻嗪酮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