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096221
- 登记证号
- PD2009622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4
- 批准日期
- 68%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00-2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杂草生产旺盛的现蕾至开花阶段施药,防效最高,一般全年可用药2-3次。要尽量把药液喷在杂草的绿色茎叶上,不使落地;雨后化除,杂草叶上无尘土,可提高药效。2.土壤过分干旱,或药后4小时内降雨,会降低防效。3.使用时添加1-5%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增加药效。
本品为一种非选择性、低毒、内吸性广谱除草剂,通过杂草绿色的茎叶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根部,整株杂草枯死。用于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防除。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用时避免飘移到临近绿色植物田。3.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4.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它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施药时应做好皮肤、眼睛的防护,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易吸潮,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