茚虫·灭幼脲PD20183728
- 登记证号
- PD20183728
- 农药名称
- 茚虫·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36%
茚虫威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6-20毫升/亩 | 喷雾 |
产品在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制剂量16-20克/亩兑水均匀喷雾。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灭幼脲与茚虫威的混配制剂。本品杀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停止取食,同时可以抑制卵、幼虫以及蛹表皮的几丁质的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误触:皮肤接触药液后,请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误服:对清醒者可先引吐,携标签并请医生治疗。误吸:移到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遇以上情况均需同时持此标签立即请医生治疗。注意:对昏迷患者,切勿经口喂任何东西。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