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33%)PD20096250
- 登记证号
- PD2009625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33%)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4
- 批准日期
- /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杂草出齐苗后至生长旺盛初期(开花前)兑清水30-50千克,充分搅拌均匀后对杂草定向喷雾。根据杂草发生情况用药1-2次。 2、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6小时左右遇雨应补施。避免药液喷到柑橘树绿色部位,最好喷头加保护罩定向喷雾。要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作物上。 3、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稀释药液应用清水,用浑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
本品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部位吸收传导到杂草地下部分,使杂草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杂草死亡。
1、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清洗后的污水和废药液应妥善处理。 2、本品采用聚乙烯瓶包装,应沿盖口小心拧开,防止药液溅入眼睛和皮肤上,用后的废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集中收集处理。 3、施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女接触。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和皮肤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水源、火源、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存放,并加锁。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