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90298
- 登记证号
- WP2009029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9%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4
- 批准日期
- 0.9%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6%
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尘螨 | / | 喷雾 |
| 卫生 | 蚂蚁 | / | 喷雾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跳蚤 | / | 喷雾 |
| 卫生 | 黑皮蠹 | / | 喷雾 |
用前摇匀。 对付蚊、蝇:直接对准喷射或关闭门窗,距墙壁、家具约1米向空中喷射。 对付蟑螂、蚂蚁、黑皮蠹:直接对准喷射;或向其躲藏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 对付尘螨、跳蚤:可直接喷射在地毯等物品上,待药液干透后即可使用;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对尘螨、蚊、蝇、蟑螂、跳蚤、蚂蚁、黑皮蠹害虫,均有驱杀作用。适用于居家及宾馆、酒店等室内场所。
勿在火源附近使用;存放在50℃以下阴凉干燥处;切勿倒置罐身喷射;放置孩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严禁破坏罐体;喷射时远离人体、食物;喷射地毯等物品时宜在通风条件下操作;使用后洗手,并使房间通风15分钟;过敏者、孕妇忌操作。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本品忌食,一旦误食,请立即就医。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