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PD20190091
- 登记证号
- PD20190091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5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6%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茎叶喷雾一次,每公顷兑水量600-750升,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 2.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果木和临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4. 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为草铵膦和草甘膦的混配制剂,防治非耕地杂草,属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接触绿色组织后具有杀伤作用,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
1. 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 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3.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以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施用本产品。6. 禁止在捕食性天敌和寄生性天敌放飞区域施用本产品。7.本品对非靶标植物有毒,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 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 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确保包装不泄露、不损坏。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