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仲丁灵PD20183696
- 登记证号
- PD20183696
- 农药名称
- 硝磺·仲丁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灵25%
硝磺草酮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药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每亩拌土10-20千克均匀撒入田中。 2.施药时保持3-5厘米的潜水层,并保水5-7天,避免淹没稻苗心叶。 3.每季最多施药1次。
本品是由仲丁灵和硝磺草酮加以专用助剂配制而成的一种芽前土壤除草剂产品,可用于防治一年生杂草,杀草效果较快。
1、本品对皮肤有中度刺激,施药时要穿长衣裤、戴手套、戴眼镜、戴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和粘膜;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防毒面具或护目镜,穿长衣长裤。施药时,应戴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2、使用前应将本品摇匀,如出现少量沉淀不影响药效。 3、本品对溞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施药用具用毕后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留作他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食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在常温和避光条件储存和运输。储存应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晒,搬运时轻拿轻放。 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化肥等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