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灭威PD20096269
- 登记证号
- PD20096269
- 农药名称
- 混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混灭威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125-1500毫升、公顷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含有灭杀威和灭除威两种异构体,具有触杀作用。可防治水稻上飞虱,宜在低龄若虫高峰期间施药。
1.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以免引起药害。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不能用解磷、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 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