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PD20183673
- 登记证号
- PD20183673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红马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8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铵盐75%
2甲4氯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1.适宜施药时期:在杂草出齐后至生长旺期施药一次,施药时应均匀、周到,杂草密度高、植株大时应选择大剂量。每亩用药液量40公斤。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由草甘膦铵盐和2甲4氯钠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3、温暖晴天施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施药时应戴面具、手套及防护用具,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脸等。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9、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急救措施:1.如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2.误吸应立即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3.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