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井·杀虫单PD20096287
- 登记证号
- PD20096287
- 农药名称
- 吡·井·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惠宇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批准日期
- 54%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7.5%
吡虫啉1.5%
杀虫单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00-12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纹枯病混发期,每亩用本品100~120克,兑水60~70公斤喷雾。 2.本品长期贮存后若有结块,先用少量的水搅匀,再加水喷雾。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生长周期内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一种内吸作用较强的农用抗菌素与三唑类杀菌剂混配制剂。该产品具有活性较高,毒性低的特点。该品种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正常使用对水稻安全,使用安全方便。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生长周期内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 3.本品对家蚕、天敌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4.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较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 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药后,禁止将稻田里的水向河塘排放,养鱼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吡虫啉: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治疗: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泄漏及包装物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