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6301
- 登记证号
- PD2009630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47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74克/升。 2024年3月20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制剂用药量200—400毫升/亩,选择无风或微风晴天,压低喷头定向均匀喷雾。2.施药时均匀透彻,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3.施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会降低。
本品为内吸传导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柑橘园的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本品与土壤接触后其有效成分会很快与土壤中铁、镁和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钝化,失去活性。药剂通过杂草绿色部位吸收,迅速传导到杂草根部。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药液接触到作物,以免造成药害。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此标签就医,若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以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不得储存于金属容器内,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