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6311
- 登记证号
- PD200963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打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再施药1次。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5、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具有强烈的触杀、熏蒸和胃毒作用,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果。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作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避免接触本产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救治:[1]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