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3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29-7-2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农王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3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63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农王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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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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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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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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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稻飞虱若虫发生盛期按推荐剂量兑适量水均匀喷雾,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施药1次,可连续施药2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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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达到杀虫目的,渗透性较好,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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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 4、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防止药液溅入眼中;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避免接触本品。 6、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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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皮肤沾附本品后,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若误食、吸入,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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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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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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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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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7-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