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氧·噁草酮PD20183629
- 登记证号
- PD20183629
- 农药名称
- 丁·氧·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华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2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12%
噁草酮3%
乙氧氟草醚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1、于水稻移栽前3-7天(整地耕平之后)施药,将本品拌土均匀撒施。施药后2天内不排水,插秧后保持3~5厘米水层,避免淹没稻苗心叶。2、避免使用高剂量,以免因稻田高低不平、缺水或施药不均等造成作物药害。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选择性触杀内吸传导型苗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稗草、千金子、泽泻、野慈菇、鸭舌草、眼子菜、雨久花、节节菜、牛毛毡、鲤肠等杂草均有较好的防效。
1)施药时均匀周到,精细整地(平整),施药后不宜破坏药层,影响封闭效果。 2)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和施药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鱼类、蜜蜂、鸟类及天敌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5)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连续冲洗至少 15 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4)不慎误服,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且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