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41847
- 登记证号
- PD2014184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3
- 批准日期
- 4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80-2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适用于在柑橘园区杂草发生盛期施药,用药量为制剂用药量180-240毫升/亩,兑水50-60千克定向喷雾杂草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5天内,禁止割草和翻耕土地。
草甘膦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杀草谱广,对多种杂草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杂草。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由草甘膦原药与助剂等复合加工而成,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省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避免药剂污染鱼池等水体及桑树园、蜂园;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送医院诊治。皮肤接触: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被溅衣服洗涤后才能使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催吐、洗胃。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