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胺鲜酯PD20183591
- 登记证号
- PD20183591
- 农药名称
- 14-羟芸·胺鲜酯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1%
胺鲜酯7.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白菜 | 调节生长 | 3500-4000倍液 | 喷雾 |
1.在小白菜苗期(3-4叶)和生长期(7-8叶)各施药一次,两次喷药间隔时间为一周以上。严格按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施用。喷雾时应恒速、均匀喷雾、避免重喷、漏喷或超范围施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3.在小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促进小白菜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对小白菜有较好的调节生长、促进增产的效果。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1.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