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PD20141860
- 登记证号
- PD20141860
- 农药名称
- 氟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棉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3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8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15天用药1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 大风天气、低温天气或雨天,请勿施药。
本品为苯甲酰基脲类杀虫剂,它主要是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用于甘蓝小菜蛾防治。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蜂、鸟、鱼、蚕、有毒,作业时远离蜂、鸟、鱼、蚕活动区,应避免该药剂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冼施药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施药时应注意防护。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无专门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