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41862
- 登记证号
- PD20141862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3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3-17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拔节期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防治,防病要早,间隔15天左右视病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活性较高的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同时对作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及鸟类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