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异丙威PD20141868
- 登记证号
- PD20141868
- 农药名称
- 吡虫·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23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异丙威2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卵孵化盛期或低龄若虫盛发期,选择早晚或阴天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和具有较强触杀作用的异丙威复配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对稻飞虱成虫有较快的击倒作用,较好的抑制飞虱虫卵孵化作用,速效性和持效性较好。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3、本品不能用于薯类作物上,否则易产生药害; 4、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等生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互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溅及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喝温食盐水催吐,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可服用或注射阿托品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